I get drunk, again.

今天晚上,為了歡送兩個要離職的同事,全組人馬帶去基隆路跟東興路口的「金海岸」餐廳聚餐。
在事務所(至少在我待過的兩個部門中),只要一提到"聚餐"兩個字,不用懷疑,酒精性飲料一定跑不掉。再加上這回聚餐地點是選在活蝦餐廳,在美食及其氣氛之影響下,免不了是要來個幾箱必魯(Beer)搭配的。

To be honest,我沒有很會喝,充其量只是很會裝而已。

不是藉酒裝瘋的裝,而是裝做自己沒喝醉的裝。

說實在話,現在的我在幾瓶必魯的"洗禮"之後已經有點"馬西馬西",只剩下一半的意識維持住自己正常的言行舉止。目前我的狀態就是:不想承認自己醉了,但也不想說自己還能喝。

今天晚上有位要離職的同事喝的爛醉。跟我剛進事務所的那一年一樣,在某年生日時很不知死活的自誇著說自己從來沒有醉過,不知道醉的感覺為何,沒想到同事們聽了之後相當的用心,竟然在選我那年生日那天送我一個永難忘懷的禮物:用必魯灌醉我,我那天吐得亂七八糟、死去活來,總算一探究竟何謂喝醉的感覺:生不如死啊!尤其是被必魯灌得又撐又暈,真擔心自己會就這麼喝到過去了.....

所以說一個誇下海口說自己從來沒醉過的人千萬要小心,此話一出只會燃起其他人決心要把你撂倒的鬥智,對自己絕對沒有好處,最後的下場通常就是無敵慘慘慘,這位"never get drunk"的同事就是犯了我曾經犯過的錯誤,於是在大家的賽郎之下喝得七暈八素,吐得亂七八糟。


只是說,跟我唯一不同的是,人家的男朋友在晚餐時間過後趕來餐廳接她,無論同事已經喝得爛醉,開始傻笑或是講傻話,她的男友依舊是一臉笑笑的表情輕拍著她的背,面無慍色的跟著我們聊天。


看到這一幕讓我想起從前的光景,想著想著我突然鼻酸了起來。


親愛的某人,我知道你不愛我喝酒,你不愛我跟同事喝到爛醉,我明知道你不喜歡我這麼做,但這是我解放壓力的一種方式,我只是喜歡這種微醺的感覺而已。我不求你像同事的男友一樣,特地來到這裡陪我喝或是照顧我接送我回家,但你知道嗎,我要的只是一句關心的問候,如此而已。今天看到同事及其男友這一幕,那正是多年前我想從你身上得到的,但最後我什麼都沒有,看了怎麼能不令我難過?


唉,算了,過去的都過去了,就不多提了,就當我今天是"藉酒裝瘋",隨便亂說好了,讓我說出來心情好一些吧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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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.今天也是菜哥的生日,由衷的祝他永遠開開心心的。不要跟我說許的願不可能會實現噢,我不管啦,就是希望你能開心就對了。祝生日快樂啦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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